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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城市 | 厦门 | 交通方式 | 飞机去飞机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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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团日期 | 指定日期 | 参团性质 | 跟团游 |
中国国旅(福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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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我社接站人员会提前与客人联系,请保持手机通畅!散拼团有一定的特殊性,由于客人交通方式不同,如遇航班、火车晚点,短时间的等待属于正常情况,敬请谅解!
2、湖南绝大部分景点均需提前预约,建议客人根据自己需求提前预约好各大景点游览时间门票!
后观看《魅力湘西》晚会普通VIP座位或《张家界千古情》贵宾席,她是湘西文化的缩影;她是土家风俗的灵魂;她集力量与柔美于一身,展现了生命与自然的完美融合,一场演员与观众激情互动的本色演出。
早餐后游览曾被新西兰著名作家路易艾黎称赞为中国最美丽的小城--【凤凰古城AAAAA,含古城观光,不含城内小景点门票】当清晨的阳光洒在青石板路上,当袅袅的青烟布满古城的街道,当昨夜霓虹闪烁的凤凰突然变成了眼前沉浸在雾中的朦胧小镇,这就是凤凰最美的晨景——烟雨凤凰。走在明清时期的小巷中,远离尘世感油然而生,了解先辈们的文化精髓,打卡朱镕基总理的亲笔题字;沱江两岸拍照,翩翩吊脚楼;有兴致也可前往古城民族风情工艺一条街,免费品尝苗家姜糖,深入了解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苗银纯手工锻造技艺;这一切都使人留连忘返.让您回味无穷
包含费用
交通:厦门(晋江)长沙往返机票(含机场建设费)机票一经售出若需退票、更改依照航空公司规定处理
门票:行程所列景点大门票:韶山、森林公园、玻璃桥、天门狐仙、天门山、凤凰(不含九景)
索道:VIP豪华高端旅游车,根据实际人数用车,保证每人一正座,赠送:百龙电梯往返、韶山环保车、天门山扶梯、鞋套
住房:全程入住五星(未挂牌)标准酒店、具有张家界民族特色的客栈(单房差650元/人)五星未挂牌酒店无标准三人间,只能加床或补房差,如果三人入住双标间,不加床,含早餐,则无床位退费)
用餐:所列餐(4早7正,其中3个特色餐);正餐餐标30元/人, 3个风味餐40元/人(全程用餐不用不退,敬请理解)10人一桌八菜一汤。
用车: VIP豪华旅游大巴(保证一人一座);
导游:国证导游服务;
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优惠票退费标准:
60-69岁可退:100元/人 70-80岁可退:200元/人
行程内所含优惠票当地不现退
不含费用
本行程自由活动中,客人因自身原因所产生的费用。
12岁以下儿童服务标准
(1)乘坐火车的线路,儿童身高1.2米以下,价格包含当地正餐费、旅游车费、导游服务费。价格不含行程内火车票、当地住宿费(不占床的儿童不含酒店内早餐)、当地门票(船票、索道、景区内用车)等。
(2)乘坐飞机的线路,儿童年龄2-12岁,价格包含行程内儿童机票(包机产品儿童机票同成人)、当地正餐费、旅游车费、导游服务费。价格不含当地住宿费(不占床的儿童不含酒店内早餐)、当地门票(船票、索道、景区内用车)等。
购物:0购物(土特产超市不算购物店)
预订须知:
【厦门中国国旅】网络预定旅游线路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预定流程:
1.选择线路
2.在线预定报名
3.联系客服确认订单
4.确认金额后支付订单
5.等待通知出行
二.签订旅游合同
签订合同有三种方式:
1、厦门国旅官网下单,即视为签订旅游合同,我们将按照《旅游法》规定执行线路服务标准,敬请放心。
2、委托我社人员代签合同,需要您通过短信或微信或QQ方式同意我社工作人员委托代签合同,代签后合同电子版通过微信或者邮箱发给您确认。
3、来公司现场签订旅游合同,或委托您的亲朋好友来公司代签旅游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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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1)合同(或网站下单)一经签订且付全款,团队机票、列车票、船票即为出票,不得更改、签转、退票。(特价机票实名制不能换人,也无法改期,请游客知晓)
(2)飞行时间、车程时间、船程时间以当日实际所用时间为准。
★用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人数不足十人时,在每人用餐标准不变的前提下调整餐食的分量或酌情退餐费。
★游览:
(1)景点游览、自由活动、购物店停留的时间以当天实际游览为准。
(2)团队游览中不允许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中途离团视同游客违约,由此造成未参加行程内景点、用餐、房、车等费用不退,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
(3)出游过程中,如产生退费情况,以退费项目旅行社折扣价为依据,均不以挂牌价为准。
(4)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购物:当地购物时请慎重考虑,把握好质量与价格,务必索要发票。
★自费:行程中需自理门票和当地导游推荐项目,请自愿选择参加。
★差价和不可抗力说明:
(1)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交通价格等,按调整后的实际价格结算。
(2)赠送项目因航班、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费用不退。
(3)如遇区域性促销活动,产生不同预订城市价格差异,差价不予退还。
(4)景点门票为旅行社折扣价,如持优待证件(如老年证、军官证、教师证等)产生折扣退费的,按实际差额退还。
(5)如遇台风、暴雪、大交通取消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行程游览,行程变更后减少的费用退还游客,增加的费用由游客自行承担,旅行社不作任何赔偿。
(6)出游过程中,如产生退费情况,以退费项目旅行社折扣价为依据,均不以挂牌价为准。
★出团通知:出团通知最晚于出团前1天发送,若能提前确定,我们将会第一时间通知您。若发团人数不足导致无法出行,我们将在出行前3个工作日通知取消该行程,您可以选择延期出行或更改线路出行或取消退团。
★意见反馈:请配合导游如实填写当地的意见单,不填或虚填者归来后投诉将无法受理。
★特殊说明:如您被法院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您可能无法正常出游,您可于报名前自行核实,避免不必要损失。
★因旅游受各方面因素影响较大,线路时常变化,业务咨询量很大,网上的线路内容和价格不能及时更新请游客谅解,届时您可随时来电咨询最新价格和线路内容。
★旅游者在出发前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承担退团损失和违约金:
(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
•出发前14日及14日以上,按扣除机票后地接费用总额30%
•出发前13日至7日,按扣除机票后地接费用总额50%;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扣除机票后地接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扣除机票后地接费用总额80%;
•出发当日,按扣除机票后地接费用总额90%。
•若游客所预订的旅游产品在目的地停留的日期部分或全部处在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鉴于旅游资源的特殊状况和旅行社提前支付采购旅游资源的特殊性,游客解除协议时,须按地接费用总额的95%向乙方支付业务损失费和违约金;
•以上退团损失和违约金,不包含机票退票损失,散客机票退票损失以航空公司规定为准;团队机票一经开票,不退/不改/不延期,退票仅退部分税费。
•如按上述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如果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因个人原因取消退团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机票、酒店等,如旅游者需要取消退团,应及时联系旅行社,旅行社除协助旅游者减损,并退还未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外,旅行社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因航班取消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出行或行程变更,我社会尽力协助游客出行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因已尽合理协助义务,行程发生变更或取消,产生的损失和增加的费用,由游客承担,旅行社不做其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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