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592-5718190
出发城市 | 厦门 | 交通方式 | 动车去动车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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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团日期 | 指定日期 | 参团性质 | 跟团游 |
中国国旅(厦门)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中国国旅(福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国内客服微信:18050057310
出境客服微信:18050123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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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旅游:0592-7100373、18950077819
费用标准
1、 南昌、庐山、婺源、黄山山下(单房差310元/人,国庆期间单房差730元/人);
注:因旺季期间情况特殊,房源紧张,行程所列参考酒店若届时如不能确保入住,将为客人安排入住不低于以上酒店档次的酒店;
2、全程含4早6正,(早餐10元/人,正餐25元/人,黄山山上中餐自理,正餐十人一围、八菜一汤,人数减少菜数则相应调整);
3、当地全程旅游用车(保证一人一正座)
4、门票:婺源篁岭、黄山大门票(不含缆车)、庐山大门票(不含观光车)、滕王阁门票,石钟山门票,减少任何景点概不退门票
5、全程中文导游服务:(南昌火车站接团/南昌火车站送团);
6、大交通:厦门/漳州客人含:厦门站/南昌站、南昌站/厦门站 动车二等座往返;
泉州客人含:泉州/南昌站、南昌站/泉州 动车二等座往返;
注:动车需提前一小时进站候车,具体时间以最终出票时间为准;票面乘车站开车时间前48小时以上的按票价5%计,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按票价10%计,不足24小时的按票价20%计。上述计算的尾数以5角为单位,尾数小于2.5角的舍去、2.5角以上且小于7.5角的计为5角、7.5角以上的进为1元。
7、全程无指定旅游购物场所;
8、儿童含:车费、正餐半餐,不含:早餐、房费、景区门票、动车票;
1.5米以下儿童如需动车票二等座分别加:
厦门往返+252元/人、漳州往返+252元/人、泉州往返+218元/人
1.5米以上儿童如需动车票需分别加;
厦门往返+457元/人、漳州往返+457元/人、泉州往返+391元/人
费用不含
①动车车次实际以出到票为准,若没有到南昌站的票,只能出到南昌西的票,南昌西接需加50元/人的接站费用。
南昌机场送需加60元/人的送站费用。
②出发地—厦门站/泉州站/福州站的往返交通费;
③单房差:住宿按2人入住1间核算;如出现单男单女,请报名时补齐单房差价(单房差310元/人,国庆期间单房差730元/人),安排独住1间房;
④不含庐山环保车100元/人(必须乘坐),篁岭缆车120元/人(必须乘坐),黄山缆车170元/人(必须乘坐),石钟山游船50元/人(必须乘坐),梦里老家160元/人(自愿选择)。根据《旅游法》规定,导游在团队活动运行中是不能推荐自费项目,若有游客朋友自愿参加,游客朋友可以向导游申请帮助订票游客自行购票参加,并且与导游签订好自愿参加自费项目补充协议。
⑤不含个人消费,如:理发、泡脚、洗衣、电话、传真、网络、收费电视、饮品烟酒等;
⑥不含自由活动项目,如:酒吧、歌厅、娱乐晚会、自由购物等;
⑦第四天黄山山上午餐客人自理
预订须知:
【厦门中国国旅】网络预定旅游线路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预定流程:
1.选择线路
2.在线预定报名
3.联系客服确认订单
4.确认金额后支付订单
5.等待通知出行
二.签订旅游合同
签订合同有三种方式:
1、厦门国旅官网下单,即视为签订旅游合同,我们将按照《旅游法》规定执行线路服务标准,敬请放心。
2、委托我社人员代签合同,需要您通过短信或微信或QQ方式同意我社工作人员委托代签合同,代签后合同电子版通过微信或者邮箱发给您确认。
3、来公司现场签订旅游合同,或委托您的亲朋好友来公司代签旅游合同。
三、中国国旅联系方式
国旅电话:0592-5718190.0592-7100372.0592-7100373
国旅客服手机号码:18050123578、18050123579、18050057310、18950077819
国旅公司官网:http://www.lovetly.com
中国国旅微信公众号:XM5718190微信订阅号:CITS5718190
国旅质量监督微信:18050123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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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1)合同(或网站下单)一经签订且付全款,团队机票、列车票、船票即为出票,不得更改、签转、退票。(特价机票实名制不能换人,也无法改期,请游客知晓)
(2)飞行时间、车程时间、船程时间以当日实际所用时间为准。
★用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人数不足十人时,在每人用餐标准不变的前提下调整餐食的分量或酌情退餐费。
★游览:
(1)景点游览、自由活动、购物店停留的时间以当天实际游览为准。
(2)团队游览中不允许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中途离团视同游客违约,由此造成未参加行程内景点、用餐、房、车等费用不退,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
(3)出游过程中,如产生退费情况,以退费项目旅行社折扣价为依据,均不以挂牌价为准。
(4)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购物:当地购物时请慎重考虑,把握好质量与价格,务必索要发票。
★自费:行程中需自理门票和当地导游推荐项目,请自愿选择参加。
★差价和不可抗力说明:
(1)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交通价格等,按调整后的实际价格结算。
(2)赠送项目因航班、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费用不退。
(3)如遇区域性促销活动,产生不同预订城市价格差异,差价不予退还。
(4)景点门票为旅行社折扣价,如持优待证件(如老年证、军官证、教师证等)产生折扣退费的,按实际差额退还。
(5)如遇台风、暴雪、大交通取消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行程游览,行程变更后减少的费用退还游客,增加的费用由游客自行承担,旅行社不作任何赔偿。
(6)出游过程中,如产生退费情况,以退费项目旅行社折扣价为依据,均不以挂牌价为准。
★出团通知:出团通知最晚于出团前1天发送,若能提前确定,我们将会第一时间通知您。若发团人数不足导致无法出行,我们将在出行前3个工作日通知取消该行程,您可以选择延期出行或更改线路出行或取消退团。
★意见反馈:请配合导游如实填写当地的意见单,不填或虚填者归来后投诉将无法受理。
★特殊说明:如您被法院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您可能无法正常出游,您可于报名前自行核实,避免不必要损失。
★因旅游受各方面因素影响较大,线路时常变化,业务咨询量很大,网上的线路内容和价格不能及时更新请游客谅解,届时您可随时来电咨询最新价格和线路内容。
★旅游者在出发前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承担退团损失和违约金:
•出发前14日及14日以上(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按地接费用总额30%
•出发前13日至7日,按地接费用总额50%;
•出发前8日至1日,按地接费用总额80%;
•出发当日,按地接费用总额90%。
•若甲方所预订的旅游产品在目的地停留的日期部分或全部处在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鉴于旅游资源的特殊状况和旅行社提前支付采购旅游资源的特殊性,游客解除协议时,须按地接费用总额(不包含出发地大交通机票或动车高铁或旅游大巴的费用)的95%向乙方支付业务损失费;
•以上退团损失和违约金,不包含机票或动车高铁的退票损失,散客机票退票损失以航空公司退改规定为准;团队机票一经开票,不退/不改/不延期,退票全损。
•如按上述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如果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因个人原因取消退团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机票、酒店等,如旅游者需要取消退团,应及时联系旅行社,旅行社除协助旅游者减损并退还未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外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如遇台风、暴雪、大交通取消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行程游览,行程变更后减少的费用退还游客,增加的费用由游客自行承担,旅行社不作任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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